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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学生中深入开展以“爱国”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9

关于在全校学生中深入开展以“爱国”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的通知

学生工作处[2017]32号

各二级学院、弘德书院:

根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重点推进工作要点(2017年重点学生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本年度在全校学生中深入开展以“爱国”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教育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爱国”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

“爱国”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它基于个人对自己祖国依赖关系的深厚情感,也是调节个人与祖国关系的行为准则。它同社会主义紧密结合在一起,要求人们以振兴中华为己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自觉报效祖国。在在校大学生中开展这一主题教育活动,重点在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落脚点在于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珍惜韶华、脚踏实地,把远大抱负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二、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开展以“爱国”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关键是找准切入点,在“实”字上下功夫,让活动落地生根,产生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创新工作方法,注重广泛参与,综合运用传统和新媒体活动平台,不拘形式,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富有自己特色、符合青年学生思想特点的系列活动。教育活动要覆盖到每个学生、每个班级,尤其是要把学生公寓作为教育活动的重要阵地,从而深入融入到校园生活的方方面面。

 

三、几点要求

1、提报活动方案。为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活动方案(每个单位至少开展2-3项相关活动),于4月25日前将方案纸质版(加盖党总支公章)电子版报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科。学校将根据各二级学院提报的活动方案,重点资助部分活动,以进一步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对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通报表彰并在学生工作考核中予以适当体现。

2、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我们党将召开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这一契机,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爱国爱党的情怀,进一步坚定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以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3、学校将适时督导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并对各单位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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