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寒假期间离校学生不得提前返校进入学生公寓宿舍入住,疫情期间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公寓物业做好相关工作人员上岗前的体温检测、行为轨迹检查等,做好相关培训,备好防护用品,做到健康上岗、安全上岗。
三、任何学生返校进入公寓前,都必须主动说明来源地或旅途地,积极配合辅导员和物业管理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工作。一旦发现体温超过37.3度等异常情况者,则立即上报学校并采取相应措施。对达不到入住公寓要求的,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处。
四、未经批准,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寓。校内相关工作人员进入公寓,必须核验身份、实名登记,逐一进行体温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学生凭学生证出入本人居住公寓,禁止出入其他公寓和在本楼内串访。
五、对返校后发热生病的学生,要及时到校医院就诊,严禁隐瞒不报。
六、做好个人防护和卫生清洁工作。疫情期间,学生要做到勤洗手、不聚集,每天整理个人内务卫生,及时清理房间内垃圾等杂物,做好室内通风换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
七、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按时作息,保障充足睡眠。要均衡饮食,加强体育锻炼。要自觉服从公寓管理服务人员的管理要求。
八、加强对公寓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对公寓大门、大厅、走廊、楼梯及扶手等使用频率较高的区域,按要求及时进行消毒,确保干净整洁无污染。
九、各相关服务企业对饮水机、洗衣房、浴室等进行彻底消毒杀菌,确保安全卫生无菌无毒。
十、公寓管理部门协调做好维修保障,确保下水管道和各种排污管道畅通。
十一、学校在公寓外设立专用封闭垃圾箱(桶),用于回收口罩等有害垃圾,学生应将废弃口罩等按要求投放,由物业根据学校要求负责每天进行及时清运。
十二、疫情期间,各二级学院对公寓宿舍疫情管控实行领导带班和辅导员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出现疑似病例或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
十三、学校为学生公寓配备专业疫情防控指导人员,定期进行业务指导。校医院负责为学生公寓配发口罩、远红外测温仪、消毒剂、洗手液、喷雾设备等防护工作用品,满足学生公寓防护工作需要。
学 生 工 作 处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