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学校批准,决定在2020-2021学年开学初,先行开展因受疫情影响推迟进行的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期初补考工作。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政策依据
考试工作总体要求参照学校《潍坊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系列文件、《潍坊学院课程修读管理办法》(潍院政字[2019] 29号)等相关规定和教务处《关于2019-2020学年第1学期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务处[2019]151号)执行。
二、补考条件及资格确认
(一)补考条件
1.补考课程
2019-2020第1学期期末考试正考成绩不及格,或在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期间经学校同意办理缓考手续的课程。补考课程必须为正考、非通识教育类公选课程。
2.补考学生
2017级、2018级、2019级在校生,且不及格(缓考)课程在本次补考课程范围内的。
3.凡不符合本次补考的条件要求,不在补考范围内的课程和学生一律不得安排补考,不受理补考申请。
(二)补考资格确认
1.补考名单统计
(1)主修专业课程补考名单由学生所在学院进行统计,并与系统名单比对,确定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和课程;
(2)辅修专业课程补考名单由辅修专业开办学院负责统计,并负责通知学生考试时间。
(3)对补考名单过程中发现的与系统补考名单不一致的,且确属在本次补考范围内的情况,可于2020年9月2日前与教务处联系,经审核符合补考条件的,可办理相关名单增删处理。
2.补考名单确认
最终补考名单以教务处系统中的名单为准。补考名单确认工作由考试组织学院负责,各学院负责通知补考学生确认并签字,补考名单以最终学生确认名单为准,因本人未确认而未参加补考的由学生本人负责。考试签字确认表(包括学号、姓名、考试科目和时间、签字等信息)由各学院留存备查。
三、命题与制卷
1.考试命题:试卷原则上选用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未开启的A卷或B卷,若A、B卷均已开启,需要严格按照《潍坊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相关要求重新命题,重新命题的试卷应以“C卷”标识。
2.试卷印制题头格式:潍坊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名称》(补考)试卷。必要时也可以注明适用学生范围,制卷严格按照《潍坊学院试卷管理办法》印制规范及试卷印制模板执行。
3.制卷与申领:
(1)考试组织学院要在2020年9月1日前将试卷申领表报开课学院以便安排制卷。
(2)各院申报和领取试卷时要区分清楚试卷名称种类和适用学生对象。
(3)学生所在学院要在考试前到相关学院领取试卷。
四、考务安排
1.考试时间:2020年9月7日—9月14日(大学IT和数据库技术与应用是9月12日19:00考试)
上午:第一场08:20—10:20第二场10:30—12:30
下午:第三场15:00—17:00第四场17:20—19:20
补考地点
由学生所在学院在各自教室范围内安排,并及时与物业管理部门联系,协调教室的使用。辅修专业课程考试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安排,主修专业课程考试原则上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安排。
考试日程
(1)跨院统考课程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2)各学院补考安排要根据学校统考课程安排进行,避免冲突。个别学生考试时间冲突,按照留考程序处理。
(3)为不影响正常的上课秩序,补考原则上不得安排在正常上课时间(1-6节次)和晚上(9-10节次)。
4.监考工作。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潍坊学院监考守则》规定进行。
五、阅卷及成绩报送
1.阅卷相关要求按照《潍坊学院试卷管理办法》执行。
2.成绩报送由学院指定的录入教师负责,成绩录入人员必须为该课程任课老师,其它人员不得参与成绩录入和确认环节。
3.成绩登统严格按照《潍坊学院成绩认定管理办法》《潍坊学院课程修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补考成绩以卷面实际成绩记载,补考及格课程绩点由系统自动按1计算。补考成绩不受理成绩更正申请,请务必做好成绩提交前的确认工作。
4.补考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周五)17点。请各学院务必在此之前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成绩及时通知学生所在学院。
六、注意事项
1.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的考务安排工作。
(1)严控控制考场规模:根据《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中对聚集性活动管理的要求,考试过程中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本次补考工作实行小考场设置,每个考场人数不超过教室容量的三分之一,尽量采取标准化考场(40人)形式,考场内学生间隔不少于两个座位。
(2)做好师生体温监测管控:根据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补考学生和考务人员的体温监测管控工作,对体温等出现异常的师生,不允许参加考试、参与考务活动,严格做好入场考试学生的登记,准确记录进出人员。
(3)做好教室卫生管理工作:补考教室一经确定(以报教务处为准),原则上不允许变动。补考教室要提前进行消杀,考试期间要做好通风和换气,保持教室内的卫生清洁。
(4)考试工作要在学校疫情防控整体方案要求下安排进行。
2.切实做好考试试卷的管理和保密等关键、重点环节的工作,设立关键环节、重点岗位专人负责制,确保万无一失。
3.同一教室内,补考课程和试卷种类原则上不得超过三门(类)。不同的课程和试卷种类要有明确的隔离,在黑板上做明确标识,并在考试前要求学生进行确认。
4.严肃考风考纪。各学院应严格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认真执行我校有关考试的各项规定。考试期间,院校两级都应做好考试的巡视工作。
5.试卷印制本着适度节约的原则,试卷冗余量原则上不超过总量的10%。补考试卷由开课学院负责按有关规定存档备查。
6.补考工作组织过程中,各学院之间要从工作角度出发,协调合作。
7.考试各项工作标准参照《潍坊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系列文件执行。
8.补考相关材料报送时间安排见附件2。
相关操作程序或通用报表格式从网站查询(教务处—资料下载—学籍管理科)。
9.若学校整体工作部署有变化,有关工作安排视具体情况调整。
教务处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