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齐贤楼2206会议室开展第三次集体学习。会议由党委书记吴明同志主持。
会上,邹丽萍副教授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了题为《读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要点》的辅导报告。邹丽萍从“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条例的核心理念和方法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思想政治要求转化为政治纪律要求”“靶向施治,加强对特定履职行为和特定对象的违纪认定”“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惩治庸官懒政”“增强对党员‘八小时外’行为的监督力度”五个方面,用深入浅出的道理和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详细解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要点,并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进行了互动探讨。
最后,吴明强调,各党支部必须按时完成“党纪学习教育”学习工作计划,按照学院“五个一”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系列活动,总结做法经验,使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