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改革,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专业兴趣和特长,推进形成因材施教、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潍坊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潍院政字〔2024〕31号)文件精神,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按照学校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王 锋
副组长:黄本玉、赵 军
成 员:刘 峰、李 蕾、张予甯、孙毓廷
转专业工作小组办公室设立在教务办公室。
具体职责为: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接受学生咨询和报名;审核学生申请资格;组织专项考核,公示拟转出、转入学生名单;负责处理学生申诉;负责转入本学院学生学分认定及课程补修管理等工作。
二、成立转专业专家小组
按照学校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转专业专家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马光川
副组长:刘 峰
成 员:姜作冰、田 洁、王子超
转专业专家小组办公室设立在思想政治教育系办公室。
具体职责为:负责拟转入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笔试和面试考核。
三、招收计划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12人。
四、资格要求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入本学院相关专业:
1.具有潍坊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2025级在读学生,满足《潍坊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基本要求;
2.学生对转入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确有兴趣且具备专业潜质潜能;
3.思想政治品德优秀,且在学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在校期间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无补考、重修记录;
5.转入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须有高考政治科目成绩。
(二)本学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出专业:
1.非普通全日制本科2025级在读学生;
2.处于休学、保留学籍、预警、处分期等;
3.在学期间必修课有不合格现象;
4.转入专业与转出专业属于不同培养层次或不同录取批次;
5.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情况。
五、转专业程序
转专业工作时间,以学校统一发布的工作安排为准。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并按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马克思主义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资格进行审查,组织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选拔。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由马克思主义学院专家小组负责组织,重点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潜质潜能、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并进行综合素质评分,择优录取。面试全程录像,录像资料至少保留4年。
若申请转入学生数超出转入马克思主义学院当年招生专业人数的20%以上则组织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选拔,考核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组织笔试须按照《潍坊学院考试管理规定》执行,由马克思主义学院专家小组负责考评;面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专家小组负责组织。最后根据笔试(占50%)+面试(占50%)总成绩择优录取。面试全程录像,录像资料和纸质材料至少保留4年。
马克思主义学院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上报学校教务处并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结果公示及异议处理按照学校规定统一执行。
六、学籍管理
马克思主义学院转专业录取的学生,其学籍、档案自转入学期起移交本学院管理。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学生证到本学院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转专业。马克思主义学院和转出学院会积极沟通,认真做好有关政策的解释和学籍档案的交接工作。
七、学业课程管理
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已修读且通过考试获得的课程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可以按照课程置换程序申请课程置换,不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可以申请学分置换,根据课程性质计入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未修读且不可置换的课程应进行补修。
八、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转专业学生在当学期继续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考试,如有不及格必修课程(补考及缓考通过无效)则取消转专业资格,其空留计划按照转专业遴选的最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未尽事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7月3日
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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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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